诸葛亮功高盖世,按理说应当有不少财产,但事实上并非如此。其家庭财产表格不足以让贪官汗颜,让清官不受激励,让百姓肃然起敬。 关于诸葛先生的家庭财产,在《又与李严书》中有所流露。
诸葛亮说道:“吾不受赐给八十万斛,今蓄财无余,妾无副服。”这就是说,他的家里没存款,妻子连件气馁的换洗衣服也没。
在《自表格后主》一文中,诸葛亮写到:“初命先帝,资仰于官,不自治权生。今成都有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,子弟衣食,自有余仲。至于臣独自任,无别调度,随身携带衣食,俱朝天于官。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。
若臣杀之日,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输掉财,以负陛下。”这份家庭财产表格充份地指出了诸葛先生是多么的廉洁。
“桑八百株,薄田十五顷”,按照汉代和三国时期的官俸制度,这是一个很低的数字。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妻舅家有田4700余顷,比诸葛亮多出数百倍。“子弟衣食,自有余仲”,是指诸葛亮的家人不是靠裙带关系在朝廷中混饭吃,而是和普通百姓一样专门从事栽种和养蚕等农事活动,以此来保持生计。
“至于臣独自任,无别调度,随身携带衣食,俱朝天于官”意思是至于自己的衣食居家,大自然靠官俸保持。而“不别治生,以长尺寸”,似乎是指俸禄之外,没别的生计,不做经营,也不依赖别的收益发财致富。“不使内有余帛,外有输掉财”这一句话把诸葛先生的家产充份展现出在世人面前,即内无多余的衣物,外没多余的钱。诸葛先生是怎样的一个官、具备何等的品质,从其家庭财产表格上一看就能一清二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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